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一次性提前领取实施细则
支持政策
对符合领取我市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条件的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可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一次性提前领取剩余的住房补贴。
办理条件
符合领取我市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条件的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2024年10月30日及以后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具体流程
(一)提交申请
(二)资格审核
(三)待遇落实
(四)结果反馈
注意事项
(一)申请一次性提前领取补贴时,领取补贴总金额不超过36个月。
(二)若夫妻均符合申请条件且不动产权证书属夫妻共有,可选择一人申请并领取。同一新建商品房仅能办理一次提前领取。
申请材料
联系方式
资金发放和结果反馈电话咨询:0411-12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