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实施细则
支持政策 办理条件 具体流程 其他事项 申请材料 联系方式 立即办理
支持政策
新获批国家及省、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单位,分别一次性享受500万元、50万元、50万元奖励补助。对获评优秀的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等,给予50万元补助。
办理条件
国家及省、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依托单位。
具体流程
(一)提交申请
(二)审核评估
(三)公示立项
(四)资金发放
其他事项
申请材料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规划处、市科技局社农处;电话咨询:0411-39989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