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创业支持实施细则
支持政策 办理条件 具体流程 其他事项 申请材料 联系方式 立即办理
支持政策
每年遴选支持30名左右科技创业人才,对所在企业发生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补助,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贴息比例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50%确定,贴息补助最高100万元。
办理条件
申报企业须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洁净能源与装备、生命安全、海洋科技与装备、化工与新材料及装备等重点产业领域方向,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掌握项目相关核心技术。
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线、商业新模式、产业新业态,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不含技术入股)。优先支持具有第三方融资的创业企业。
申报企业的创办时间不超过5年,应至少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雏鹰企业、瞪羚企业中一类认定或备案,具有良好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具体流程
(一)申报推荐
(二)审查评审
(三)公示立项
(四)资金发放
其他事项
申请材料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区域人才处;电话咨询:0411-399898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