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创业支持实施细则

支持政策 办理条件 具体流程 其他事项 申请材料 联系方式 立即办理

支持政策

每年遴选支持30名左右科技创业人才,对所在企业发生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补助,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贴息比例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50%确定,贴息补助最高100万元。

办理条件

申报企业须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洁净能源与装备、生命安全、海洋科技与装备、化工与新材料及装备等重点产业领域方向,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掌握项目相关核心技术。
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线、商业新模式、产业新业态,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不含技术入股)。优先支持具有第三方融资的创业企业。
申报企业的创办时间不超过5年,应至少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雏鹰企业、瞪羚企业中一类认定或备案,具有良好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具体流程

(一)申报推荐
申报单位根据大连市科技人才项目申报指南,访问大连人才网https://www.dl-rc.com,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申报,提交申报书等材料,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区市县、开放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进行推荐。(办理时限:申报期1个月)
(二)审查评审
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享受政策情况进行查重,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办理时限:40个工作日)
(三)公示立项
市科技局将拟入选名单和项目支持计划在市科技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下达支持计划。市科技局对列入支持计划的企业发生的银行贷款贴息金额进行审核,形成资金支持计划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四)资金发放
市财政局根据资金支持计划,将资金拨付至市科技局,市科技局负责将资金拨付至企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其他事项

申请材料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区域人才处;电话咨询:0411-39989862